楊菲琳 魏森
  出於打獵的愛好,非法改製槍支,還贈送或賣給他人,卻不料給自己和他人引來了牢獄之災。經雲南省羅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近日法院以非法製造、買賣槍支罪判處被告人曹和平有期徒刑十年;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殷小三等4人各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
  2014年3月,自小喜歡打獵的曹和平為提高狩獵水平,先後到曲靖市麒麟區東山鎮一家五金店購買了4支射釘槍和一些無縫鋼管器材。
  經過不斷摸索,曹和平終於將射釘槍改製成了威力強大的槍支。隨後,他將自己改製好的4支槍,1支自己使用,1支以400元賣給同村的殷小三,另外2支分別贈送給好友崔加克和劉永飛。曹和平還幫助同村的劉華飛,使用同種方法改製槍支1支。
  2014年6月,上述5人被公安機關查獲。經鑒定,5支改製後的槍支均具有致傷力,屬於槍支。
  (楊菲琳 魏森)  (原標題:痴迷打獵改製槍支 自用送友害人害己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23gili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