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一刻老公紅著眼睛拒絕簽字 教育局稱離婚能否保證入園不能確定
  近期,廣州市各區幼兒園開始招生,市民郭小姐為了女兒入園問題卻屢遭劫難。先是得知屬於小區配套設施的幼兒園,業主不一定能享受“優先入園”待遇;接著又因三方不同戶不符合入園要求,面臨著被幼兒園拒之門外的境遇。萬般無奈之下,郭小姐昨天和老公來到民政局,準備通過“假離婚”讓孩子入園……
  本報訊 (記者王曉全)昨日,郭小姐和老公去海珠區民政局辦離婚手續,老公在最後一刻紅著眼睛拒絕簽字,而這一切只為讓3歲的女兒能讀小區內配套設置的公辦幼兒園。為了女兒入園問題,郭小姐這段時間沒睡過一個安穩覺。先是得知屬於小區配套設施的幼兒園,業主可能需要排隊搖珠。而後又因為三方不同戶被幼兒園拒之門外。最後,郭小姐跟老公商量,想通過“假離婚”讓孩子入園。
  第一關:家門口幼兒園要搖珠
  郭小姐去年購買了南方花園二期的一套房子,開發商當時稱,一期和二期屬於同一個開發商和同一個規劃,穗花幼兒園是小區內的配套設施。入住後,她看到一期業主的小孩都是上的穗花幼兒園。
  女兒今年5月就滿三歲了,幼兒園就在自己家樓下,本來郭小姐以為進入穗花幼兒園是理所當然的事。買房時售樓人員也曾告訴她,南方花園的業主可以優先入園,現在園方卻說二期還沒有列入優先入園的招生範圍內。
  就入園一事,開發商回應業主稱,幼兒園屬於稀缺資源,穗花幼兒園是公辦幼兒園,他們無權做任何決定,配置優先的決定權在教育局。“但當時不止我一家人得到他們的口頭承諾。”
  郭小姐認為,在購房時,開發商表示穗花幼兒園屬於南方花園的配套設施,一期享有優先入園權,而二期與一期屬於同一個地段、同一個小區、同一個開發商,容易給購房者造成先入為主的印象。
  今年4月底,郭小姐總算得到一個好消息,海珠區教育局回覆稱,南方花園二期業主享有小區內的穗花幼兒園優先入園權。
  第二關:不符合三人同戶
  但沒想到的是,下樓到幼兒園咨詢報名事宜後,郭小姐的心情又沉重起來。園方告知,今年的入園規定當中,有一條要求是孩子和父母三方均在小區同一戶籍,郭小姐不符合這項規定。
  郭小姐告訴記者,她本人非廣州戶籍,和老公結婚後住在廣州。“結婚滿6年才能把戶口遷到小區,可是小孩馬上要上幼兒園,我們怎麼等得及?我們一直在想有什麼辦法可以三方同戶,最後想到只有離婚這條路可以走了。”
  昨日,郭小姐和老公來到海珠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,坐在等候區的一個小時里,郭小姐的老公始終紅著眼睛。郭小姐告訴記者,決定要辦離婚手續後,她老公一整晚都沒睡。
  他們詢問民政局工作人員,離婚協議上能不能照實寫,是因為滿足不了三方同一戶籍的入園規定,只好通過離婚來解決。民政局人員當場明確表態,沒有“感情破裂”四個字不能同意離婚。糾結了一個小時後,郭小姐的丈夫紅著眼睛拒絕簽字。
  假離婚有用嗎?
  針對離婚是否有效的問題,郭小姐於4月30日詢問過海珠區教育局,對方回覆,離異家庭中,小孩的撫養權如果歸小區業主,則符合入園要求。
  昨日記者致電區教育局,對方表示因為入園問題而離婚,到底有沒有用教育局不能保證。
  今年海珠區區屬公辦幼兒園招生,對優先入園業主有四點要求,符合規定年齡,3至4周歲(即2010年9月1日及之後,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),符合計劃生育要求,有小區房產完全所有權,以及小孩和父母三方戶籍均遷入所屬小區內。“報名時幼兒園會對孩子的信息進行現場錄入,不管離不離婚,按戶口本上的信息填,電腦會自動識別是否有入園權。”
  (原標題:為了孩子入園 夫妻含淚離婚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23gili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